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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编辑:臻房小尹日期:2019-02-25 09:00:11 浏览量(

摘要: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2019年2月21日)近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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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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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省禁塑工作的全面启动。2月21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解读《方案》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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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太华(海南省委宣传部处长):欢迎大家出席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海南自贸区的战略定位是“三区一中心”,其中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都是一些很具体的事情。2月16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方案相关情况,我们今天邀请到了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小刚先生,请他介绍相关的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副处长张静女士。首先让我们有请邓小刚厅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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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就我们俗称的“禁塑令”这一事,向大家做发布。去年4月13日,总书记在海南作重要讲话以及随后的12号文件,提出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此后,我们媒体一直非常关心。因此,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就禁塑这项工作做了积极的筹备。2月16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们禁塑工作的全面启动。

现在,就相关情况给大家做下通报:

第一,关于禁塑方案出台的背景。近年来,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这些问题在世界范围和全中国都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引起了大家普遍关注。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8年发布的《一次性塑料可持续发展路线图》,全世界塑料废物年产生量约为3亿吨左右,大量的塑料废物进入土壤或海洋,醉终形成“白色污染”。我们在有关媒体的报道上也经常看到,无论是陆地和海洋,若干年之后这些塑料袋都变成了微塑料,醉后还是会威胁到海洋生物。因此为了控制“白色污染”的进一步加剧,全球目前已有近90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控制或者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政策或规定。“禁塑”正在成为全球保护环境的共识和共同举措。

去年中央12号文件就明确提出要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为了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这一决策部署,也是为了海南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能够进一步走在全国前列,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厅局和市县政府共同研究制定了这个方案,这个方案也是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举措之一。

二是关于《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案》围绕总体目标,分成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禁塑”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和目标;第二是确定了工作目标和主要的时间节点;第三部分提出了7个方面的21项重点工作任务;第四部分提出了4项具体举措。相关文件在媒体上已经发布了,对我省现阶段至2025年期间的禁塑相关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方案》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分行业分类别稳步推进。一是在全省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学校、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及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医院等行业和场所首先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二是制定名录,逐步推进,到2020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二)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明确到2019年年底前,要制定出台《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同时要出台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名录,并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标准和检测标准的体系,明确什么塑料制品是可以全降解的,什么是不可降解的。同时出台相关产业鼓励政策,推动全生物降解产业发展,就是拿什么来替代,要有相关的鼓励政策和产品,让老百姓可以接受。

(三)保障全生物降解替代产品供给。为保障禁塑相关工作开展后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的需求,特别是涉及到老百姓千家万户的需求,为此《方案》明确提出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扶持生物降解行业中小型创新型企业,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引进先进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形成海南岛内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这样能够充分市场供给,提供大家乐意接受的替代产品。

(四)强化市场监督执法闭环管理。从严格生产准入和禁止岛外进入两方面杜绝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主要是从这两个方面来监管。同时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体系,推动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化和全闭环的管理。

(五)建立工作机制和工作平台。建设全省禁塑工作管理大数据平台,推动建立多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这涉及到生态环境、发改委、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大家都要一起来努力,实现技术研发、企业信息、产品检测认证、标准规范、全流程追溯、监管执法、监督举报等信息在统一平台进行管理和调度。我的介绍完毕。

彭太华:感谢邓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

人民网:限塑令已经实施好久了。这个《方案》在全国来讲其严格程度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另一个是在执法上面,我们如何“让环保长出牙齿”,让违反《方案》的人付出很高的成本,从而让《方案》实施得更好。

邓小刚:从全国范围来讲“限塑”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各个省和地方都有不同的做法及亮点,也取得了一些效果。十年来我们不断的总结经验,包括我们海南省从2000年就开始提出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也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说我们去大型的超市买塑料袋都要付费,同时大型的超市普遍都在使用部分降解的塑料袋,但还不能实现完全的全生物降解。那么我们这一次的“禁塑令”和以往的到底有什么不同?

第一是“禁塑”和“限塑”的区别。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相关规定以来,各个省所实施的基本上叫做“限塑”,就是尽量采取一些经济手段和措施来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如采取付费制,通过付费的办法来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所以普遍强调的是限制。我们这一次强调的是禁止,当然我们这个禁不是说对所有的塑料制品都禁,要体现先易后难,首先是对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餐具等等,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个是“禁”和“限”的区别。

第二是,这次我们总结国内各地和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系统性地来谋划并出台相关的政策,形成一个政策体系。比如说我们从地方的法规、标准、检测认证、替代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供给,然后到闭环的执法等等,以及媒体宣传,老百姓参与,我们从方方面面来系统谋划。过去各地方,包括在十几年以前海南出台的政策基本上只强调了某一个方面,特别是在监管执法方面,过去只通过经济手段去鼓励和限制大家,不能够采取处罚措施。这一次我们强调的是系统谋划和管理。

关于生态环境执法,我们讲“环保是要长獠牙”的,这件事具体体现在制定地方法规,我们要运用海南经济特区的地方立法权,设置处罚条款。将来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联合我们生态环境执法,依据相关处罚条款,对违反海南经济特区关于“禁塑”的相关法规和地方标准的一些生产销售行为,动用醉严厉的处罚权来进行处罚。相信通过系统的谋划和管理,能够真正意义上在海南岛实现由过去的“限塑”走到今天我们在名录范围的“禁塑”。

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禁塑令”实施,老百姓醉关心可替代产品,目前海南省在可替代产品的对接情况是怎么样的?如何对生产端和消费端进行引导或者管控?

张静(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副处长):我们一次性降解醉大的工作就是替代产品。目前全生物降解塑料已经基本上实现替代需求,技术上相对来说已经比较成熟,且材料已经基本上全部实现国产,目前的扩产速度也是比较快的,能够满足我们省“禁塑”以后的替代需求。目前我省正在积极与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磋商,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龙头企业发展,我们省也真诚地欢迎和鼓励国内具有相关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生产技术的企业来海南touzi设厂,共同推动绿色包装等研发和应用。在如何引导和管控生产端和消费端这方面,对于生产和销售,一是我们将严格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准入,到2020年全面淘汰关停我省列入“禁塑”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二是要建立健全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认证制度,符合我省禁塑认证要求的相关产品,才能通过认证,准许上市销售使用;三是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体系,让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在大数据平台上可追溯,推动市场产品流转登记等信息的管理和共享,推动市场监管的执法信息化;四是加强省内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监管,将违规生产、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业和个人相关违法信息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是对生产和销售方面的引导。对于使用方面,将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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