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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租户注意!租金抵扣个税 租房材料应留存备查

编辑:臻房小安日期:2019-01-27 09:00:10 浏览量(

摘要:市民在龙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咨询。钟圆圆 摄近日,有网友在“问政海口”平台上提问,称想申请房租抵扣个税,但房东担心要交税不愿意配合。对此,海口市税务局回复称,最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出租方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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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龙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咨询。钟圆圆 摄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海口”平台上提问,称想申请房租抵扣个税,但房东担心要交税不愿意配合。对此,海口市税务局回复称,醉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出租方有关信息和合同编号都是“选填”状态,市民可以放心填报租赁信息。

什么样的租赁信息是有效的?海口网记者带着疑问走访了海南省的税务部门和海口市四个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后获悉,纳税人需要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租赁信息,还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在保存资料的同时,租赁部门也建议市民到四个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进行租赁信息备案,协助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租房材料需备查 这些信息要保留

租金抵扣个税的政策一出,海口不少租客十分心动,然而租房合同如何获取,是否有统一模版?什么样的租赁信息才能生效?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海口市税务局提醒,出租方有关信息是“选填”状态。在2019年1月20日“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后 (本次更新后的版本号为1.1.3),在填报住房租金扣除信息时,市民可以看到,若出租方类型选择为“自然人”,则出租人姓名、出租人身份证件类型和出租人身份证件号码为“选填”状态;若出租方类型选择为“组织”,则出租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出租单位名称为“选填”状态,同时,租赁合同编号是“选填”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租客应当留存好有关资料备查。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若市民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海口网记者从海南省税务局了解到,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但是纳税人需参照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即可。

海口网记者在龙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美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发现,市民可在现场获取《房屋租赁合同》的模板,如不了解规范合同如何拟定,可参照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模板。美兰区租赁所工作人员表示,海口市政府官方网站的便民服务一栏,市民可查询到《房屋租赁合同》模板的电子版以及相关文件,进一步了解房屋租赁的相关政策。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钟圆圆 摄

建议备案租赁信息 可同时办理租赁证

1月15日上午,市民庄先生和蔡女士来到海口市龙华区的房屋租赁所办理租赁证,并对租赁信息进行备案。“房子在城西镇,租了三年,孩子将来读书要用到租赁证,早点办放心点。”蔡女士听说租金可以抵扣个税,当即表示回去要认真研究政策。

据了解,租赁信息备案和租赁证办理同时进行,办理时需双方到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一周至两周左右可领取租赁证。

“目前租赁信息备案只能在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我们还没有授权给中介机构。”海口市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说道,备案后的租赁信息要租赁双方备案,同时可以办理租赁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方便市民及时了解海口租房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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