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产网hainan
 | 

养老胜地、滨海小城……

当前位置:首页 > 楼市新闻 > 海南房产 > 正文

澄迈挂牌出让4宗土地 用于人才住房项目建设

编辑:臻房小褚日期:2019-11-14 09:05:46 浏览量(

摘要: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澄自然资告字〔2019〕18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

咨询热线:⒈8098280

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19〕1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下列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三)非澄迈县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澄迈县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四)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拟成立的公司或已成立的控股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上述4宗地作为海南生态软件园区人才住房项目建设使用,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企业须具有海南省省级产业园区开发经验,或有参与海南省省级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人才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实例。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申请和登记:

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11日下午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交易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和领取《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缴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下午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19年12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12月2日上午8:30。

(二)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10:00。

(三)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

(四)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五、其他事项:

(一)上述4宗地块用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二)上述4宗地地块用于海南生态软件园区人才住房项目建设使用,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上述4宗地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项目建成后,住房建筑面积的50%由投资建设主体自持用于海南生态软件园区人才住房租赁;剩余50%可以向海南生态软件园区内的企业和符合海南省人才引进标准的入园企业员工销售,但10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三)上述4宗地地块项目竣工时,投资强度均不低于7500万元/公顷(500万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前,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四)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五)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设计施工的,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吴先生、徐先生;

电话:0898-67629310、67629052。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3日

咨询热线:18089828⒋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