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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挂牌4宗用地,总价达6.7亿元!

编辑:臻房小罗日期:2019-10-11 09:04:02 浏览量(

摘要:10月10日,海口挂牌4宗共计273 29亩土地,起拍价达6 7亿元。其中3宗位于江东片区起步区,分别为商务商业混合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1宗位于美兰临空经济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于开发一站式飞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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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海口挂牌4宗共计273.29亩土地,起拍价达6.7亿元。其中3宗位于江东片区起步区,分别为商务商业混合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1宗位于美兰临空经济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于开发一站式飞机维修项目。

 美兰临空经济区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56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海口市美兰临空经济区南航基地东侧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临空经济区南航基地东侧,土地总面积为147289.42平方米(221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该宗地目前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根据该区域规划情况,海口市美兰临空经济区南航基地东侧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3。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起始价为10118.78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10118万元人民币。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主要用于开发建设一站式飞机维修项目。

(二)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三)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

(四)该宗地按照touzi强度指标不低于550万元/亩,达产后年度税收指标不低于30万元/亩, 年度产纸指标不低于500万元/亩开发建设。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市商务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江东片区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57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海口市江东片区起步区CBD地块C01-0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江东片区起步区,土地总面积为11929.98平方米(合17.9亩),土地用途为商务/商业混合用地,其中商务金融用地占比80%,零售商业用地占比20%,土地出让年限4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根据海口市江东片区起步区CBD控规初步成果,江东片区起步区CBD地块C01-07的规划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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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一) 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二)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亿人民币。

(三)竞买申请人须承诺,自竞得土地之日起5年内竞买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海口市营业收入不低于400亿元人民币,并出具承诺函。

(四)竞买人所属集团为国务院直属派出机构授权的国有资本touzi公司试点单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为20012.2万元,本次挂牌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20012万元。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主要用于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大楼项目,并将项目打造为低碳、绿色的生态建筑。

(二)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三)该宗地按照touzi强度指标不低于1500万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市商务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四)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建筑自持比例3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58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海口市江东片区起步区CBD的二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分别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江东片区起步区CBD,地块B04-01、02、03、04、05,土地总面积为11524.33平方米(17.29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40年;地块B04-06、07、08、09,土地总面积为11399.66平方米(17.1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40年。目前两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根据海口市江东片区起步区CBD控规初步成果,江东新区起步区CBD地块B04-01、02、03、04、05,B04-06、07、08、09的规划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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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挂牌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本次挂牌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两宗地主要用于开发建设海口江东片区金融中心项目。

(二)该两宗地按现状出让。

(三)该两宗地按照touzi强度指标不低于1500万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市商务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都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 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超出出让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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